校企合作模式

校企合作模式

广州市商贸职业学校本着“把握方向,先试行,再规范”的工作原则,采用“实践-研究-实践”的行动研究方式开展工作。在校企合作领域,校企、校校、企企等双方(或多方)围绕人才培养这一主题,学校和企业共创了“引企入校”、“顶岗实习”、“现代学徒制”、“专业建设引导委员会”、“订单班”、“定制服务”等合作模式。

一、“顶岗实习”模式

【主体】学校、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广东宝岛眼镜有限企业、广东鹏程国际货运代理有限企业、六福集团、佐丹奴国际有限企业、嘉逸酒店管理集团等企业

【基本条件】在行业内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的企业,可提供学生一定数量的顶岗实习岗位,协调解决学生的住、食、交通等生活问题。

【合作方式】企业无偿为学生提供工作岗位,学校和企业共同管理顶岗实习学生,学生在生产(服务)岗位上完成生产任务,着重培养学生的生产(服务)能力,较突出生产(服务)功能,企业为学生提供劳动报酬。

二、“现代学徒制”模式

【主体】学校、广东宝岛眼镜有限企业、广州市汇美时尚集团股份有限企业、广州创裕财税咨询有限企业

【基本条件】在行业内较为先进的企业,可提供一定数量的学徒岗位,并派出师傅培养学徒,协调解决学生(学徒)的住、食、交通等生活问题。

【合作方式】学校和企业共同招生招工,共同制订人才培养方案,学生分阶段到企业学徒岗位完成培养项目,较突出教育功能,企业向学生(学徒)支付生活津贴,学校向企业师傅支付引导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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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订制服务”模式

【主体】学校、广州市汇美服装有限企业(茵曼)、康佳集团、佐丹奴等企业

【基本条件】业务需求与专业培养目标匹配,正规企业大小不限,有较资深专业人员能对项目进行跟踪管理,并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点评引导。

【合作方式】学校根据企业的个性需求,为企业量身定制直接服务,这些服务具有开发性和创新性,充分体现了学校服务企业的层次和水平。

四、“校中企”模式

【主体】学校、广州市汇美服装有限企业(茵曼)、、广州创裕财税咨询有限企业等企业

【基本条件】业务需求与专业培养目标匹配,正规企业大小不限,有较资深专业人员能对项目进行跟踪管理,并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点评引导。

【合作方式】学校提供场地、基础设施等条件,企业投入生产资金、设备、技术和师资,由企业自主经营,采用企业化生产、管理等合作形式,是建立在学校的生产性实训基地,校中企必须承担学校教学实践任务,为工学结合、学生实训和顶岗实习、教师实践等提供保障。

五、“专业建设引导委员会”模式

【主体】学校、眼视光与配镜等10个专业建设引导委员会

【基本条件】聘请了解行业、企业现状和发展趋势,在行业、企业具有一定威望和工作资历,具有教育情结的专家为委员会委员。

【合作方式】通过定期会议等多种形式,研究并引导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课程改革,师资队伍培养和教学环境建设等,为教师专业实践,学生实习就业等提供信息和引导,研究各专业人才培养出现的重大问题,并探索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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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更新至2019年0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