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财经职业学校太和校区学生宿舍门、课室门、办公室门采购项目招标代理询价公告
一、工程名称:太和校区学生宿舍门、课室门、办公室门采购项目
二、招标人: 广州市财经职业学校
联系人: 梁 老师联系电话:83594220
三、工程概述及交易须知:
1、招标内容:太和校区学生宿舍门、课室门、办公室门采购项目招标代理全部工作。
2、招标项目及资金来源:太和校区学生宿舍门、课室门、办公室门采购费142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投资。
3、服务期:确定招标代理机构之日起,要求7日内完成招投标挂网工作。
四、发布交易公告时间:从2014年3月14日 时 分至2014年3月20日时分。
五、报名的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 2014年3月20日 9时10分截止。
2、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华侨新村友爱路36号广州市财经职业学校总务科
3、报名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澄清等相关信息。
六、承包意向人合格条件:
1、承包意向人在广州市工程招标代理小额工程企业库中。
2、承包意向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工程招标代理乙级或以上资质级别。
3、承包意向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招标师资格或中级职称以上资格。
4、承包意向人应提交《承包意向承诺及声明函》。承包意向函中的报价不得高于招标单位公布的发包价,否则取消参与询价的资格。
七、报价说明: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基准价按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计取,最高限价1.5万元整,各投标单位按实际情况以浮动率自行报价,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
八、报名资料收取方式
本工程在报名时,由招标单位收取承包意向人提交的报名资料,并根据交易公告第九条的内容进行资料核对。提交报名资料完整、符合合格条件的承包意向人视为报名成功,可参加询价活动。
九、报名资料的递交和接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2、投标人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5、提供单位负责人及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和联系电话(手机)及身份证复印件;
6、报价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7、招标代理服务承诺及声明函。
8、上述1-7项需提交的资料文件按附件提供格式及公告第七条填写并顺序装订成册,每页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二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正副本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并装入同一个密封袋,在密封袋正面上注明投标意向人单位名称和项目名称,封口加盖公章。投标文件必须按照本公告的要求编制。由投标意向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手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在 2014年3月20 日上午9:10前递交至广州市越秀区华侨新村友爱路36号广州市财经职业学校总务科,逾期恕不受理。提交报名资料完整、符合合格条件的承包意向人视为报名成功,可参加询价活动。
9、若出现以下情况,招标单位将拒绝接收报名资料:
⑴ 非本工程相对应的小额建设工程企业库内单位;
⑵ 在报名截止时间后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报名资料的;
⑶ 委托代理人提交报名资料,未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的。
10、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招标单位拒绝接收符合条件的报名资料,承包意向人可向招投标管理机构投诉。
十、定标原则:
1、采用综合评分法,权重分配:报价得分权重50%,企业综合实力得分权重50%;
2、投标人总得分=报价得分x50%+企业综合实力得分x50%;
3、报价最低者报价得分得100分,每上偏差1%扣0.5分;
4、企业综合实力评分详见附件3:
5、投标人总得分最高者为中标单位,如有总得分相同则取报价得分高者中标。
十一、报名成功参加询价的承包意向人不足3家为交易失败,招标单位应重新发布交易公告。招标单位两次公告后,报名成功参加询价的承包意向人仍不足3家的,招标单位可在报名成功参加询价的承包意向人中随机抽取确定承包人;若无承包意向人报名,招标单位经集体讨论可从企业库中直接委托承包人。
十二、招标单位依据报送的资料及评分标准,招标人组织成立3人评标小组,依照上述第十点定标原则选取中标候选人。询价结果将在学校校园网公示,公开接受承包意向人的监督。
十三、中标公示:
询价完成后,在学校校园网网站发布中标公示,中标公示时间为三个工作日。公示规定时间内无异议,并在公示完毕后十个工作日内由招标单位发中标通知书(或委托函)。中标单位接到中标通知书(或委托函)后立即组织开展工作。
附件1:投标人详细联系资料
附件2:企业综合实力
广州市财经职业学校
2014年3月14日
附件一、
投标意向人详细联系资料
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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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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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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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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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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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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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责人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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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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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派项目
负责人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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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附企业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附件二、
企业综合实力评分表
类别
| 分数
| 分项内容
| 分项分
| 评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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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企业资信
| 25
| 管理体系认证
| 10
| 同时有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体系认证、安全体系认证证书得5分,无则得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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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
| 10
| 具有政府采购甲级资质得5分,具有政府采购乙级资质得3分,具有政府采购乙级资质以下得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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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资金
| 5
| 企业注册资金500万元(含)以上得5分,注册资金100万元(含)以上500万元以下得3分,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下得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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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同类项目业绩
| 25
| 同类项目业绩
| 25
| 近三年内(2011年1月1日后)在本地有政府采购项目50万(含)以上的招标代理业绩的1项得5分,30万(含)以上50万以下的得3分,10万(含)以上30万以下的得1分,无则得0分。按所有符合条件的项目业绩累加得分评分,总分超过25分以25分计算。
以广州市政府采购类项目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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