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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语言文字工作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06   来源:    阅读量:

各科(部)室、工会、团委:

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是学校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当前中国人民正处在从站起来到富起来走向强起来的新时代,习总书记说大家要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要为人类发展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其工作基础就是语言文字。

国外,目前大家在世界各地建立了500多所孔子学院,向世界传播中国学问,其重点就是中国语言文字,因为它是传播中国学问的载体,是国家软实力的基石、硬实力的象征。国内,交通便利,人员交流频繁,学好普通话、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融入现代生活的基本要求。

在这种新形势下,语言文字工编辑的新使命就是要进一步提高学校普通话普及率,迅速启动学校语言文字全面达标建设,建立健全语言文字工作保障机制,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使语言文字工作真正发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

为了进一步加强国家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工作,明确职责、规范程序、力争我校语言文字工作全面达标。学校决定成立语言文字工作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小组

1. 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小组领导成员:

 长:彭文斌

副组长:李树斌、刘睿琼

 员:由学校中层管理干部、教学与教辅机构负责人、各任课教师、各年级长、各班主任、学校监督委员会成员组成。

 设:学校语言委员会和班级语言文字督导。

二、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小组工作范围和职责

1. 学校语言委员会:党办校办、教务科、教研室、学生科团委、学问艺术部、实训中心和各教学部分设语委会兼职秘书,负责协调、监督学校行文、科研、管理、教学、广播、出版、海报、网站、校内重大活动和学生社团活动等规范用语用字情况。各部、科室设专人负责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

1)在校园网主页上设置语言文字专栏,积极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省语委、省教委其他有关文件,及时报道学校有关工作动态、先进事例。校园内设置语言文字固定宣传栏、标志牌,定期做好布置、维护工作。在校报上不定期设立“语言文字专栏”。

2)官网对外资讯、公告等由行政办公室负责校对与发布。校内通知、公告等文字校对由各撰写部门负责、由任务牵头部门负责人把关审核;

3)继续贯彻“凡195411日以后出生的教师在教学活动中必须讲普通话”的规定。将普通话作为教学用语、“板书”必须规范用字的要求纳入学生评教、教学考核体系。

4)要加强语言文字工作队伍建设,努力配备、充实语言文字工作管理人员。学校聘用教师,严格遵循已通过《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的普通话测试,按普通话等级标准的人才持证上岗。依托学问艺术部语文组和教研室,继续在《语文》、《应用写作》等课程教学中,开展学生语言文字规范化教育。

5)培养和建立自己的语言文字工作专家队伍。鼓励教师、学生和广大干部,尤其是汉语言文学专业教师和文学类学生社团开展语言文字科学研究。

6)全力协助语保工程,为调研团队提供必要的便利和协助;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

2. 班级语言文字督导:由年级长和各班主任兼任。各教学班应设立语言文字规范化监督员(班级学习委员或团组织宣传委员),在校语委(学问艺术部和学保科为主)的统一部署下,开展各年级和班级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整治与监督工作。

1)语委办与校党委宣传部、团委等联合开展形式多样的推广普通话活动,加大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宣传力度。例如举办语言文字规范化师生常识竞赛、专题讲座、师生普通话演讲比赛等,增强广大师生员工的语言文字规范化意识,充分展现与弘扬中华语言美、文字美。

2)认真组织、及时参与并大力推动和实施省市语委会组办的中华经典诵读工程,把它与常规德育、文明城市创建、学校学问建设、学校特色发展等有机融合。

大家要依法推进、加强宣传、完善体制机制,共同做好“面广、点多、软任务、硬指标、工作难度大的”语言文字工作,为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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